為加強藥品審評過程中風險控制,規范藥品審評過程中有因檢查啟動工作,按照新版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第四十九條規定,結合《藥品注冊核查檢驗啟動工作程序(試行)》《藥品注冊核查工作程序(試行)》和《藥物警戒檢查指導原則》相關程序要求。我中心組織起草了《藥品審評過程中有因檢查啟動工作程序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在中心網站予以公示。
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以便后續完善。征求意見時限為自發布之日起1個月。
聯系人:何輝;班浩
聯系方式:oc_cde@cde.org.cn
感謝您的參與和大力支持。
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
2022年07月07日
附件1: | 《藥品審評過程中有因檢查啟動工作程序(征求意見稿)》.pdf |